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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索赔是否需要提交和接受?

保险纠纷 2020-04-01 04: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条例。该条例的立法宗旨就在于及时、合理地给予全体受害人基本保障。
    其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 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但从实体上也从程序上赋予了受害人直接以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主张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有义务直接向受害人赔偿。
    同时,《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从上述分析可见,无论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依照《保险法》,都规定了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起诉,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是其法定义务。
    因此,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保险公司可以单独作为被告。
  • 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保险公司赔偿的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退休人员不赔偿,但被单位返聘的除外)、
    3、护理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费、
    6、残疾赔偿金、
    7、死亡赔偿金、
    8、被抚养人生活费、
    9、精神损害赔偿费;
  • 汽车保险分强制险和商业险,强制险即交强险实行浮动费率,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不变; 商业险也有优惠措施,但各保险公司有所不同,下面附上交强险的费率浮动和平安车险的优惠办法:
      
    一、交强险的费率浮动:
      
    1、上一个年度没有发生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下浮10%;
      
    2、上两个年度没有发生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下浮20%;
      
    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没有发生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下浮30%;
      
    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不变;
      
    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上浮10%;
      
    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保费上浮30%。
  • 你好,大部分车主都只会投保车损险,很少购买发动机损失险。一旦发动机出险问题保险公司都会以保险条款中约定没购买发动机损失险,发动机进水将不予理赔。但该条款是保险公司单反面提供的,若通过起诉来解决,法院会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你的损失将得到赔偿。
    但保险公司要是有证据证明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经向你告知了该条款,此时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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