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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拜托,今年和我的伴侣举行婚礼。我怀孕六个月了,但我还没老。我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去拿结婚证。我能拿到吗?

离婚 2020-03-14 0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如果想要领取结婚证,要依法满足下列程序才能够进行: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我国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即夫妻双方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并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才能够成为我国法律保护和认可的夫妻关系,否则就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一般不收到我国法律的保护。
    所以如果满足条件的最好办理相应的结婚登记手续。
  • 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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