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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贷款买的车,已经两年了。 再过一年,还款期间也不欠债,现在车辆被保证公司强制扣留,一次清算债务,还没有3000折的费用和停车费。 我也没有合同。 合同的具体规定不明确。 而且我现在不能出那么多钱,该怎么办?你好,律师,我是贷款买的车,已经两年了。 再过一年,还款期间也不欠债,现在车辆被保证公司强制扣留,一次清算债务,还没有3000折的费用和停车费。 我也没有合同。 合同的具体规定不明确。 而且我现在不能

公司清算 2020-04-21 2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不归还欠款且名下有房产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解决。可以委托律师起诉,主张对方返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查封扣押拍卖。如约定利息或造成其他损失可以一并承担。
    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应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欠款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在于:前者因为之前的借款未还,而与出借人达成一个确认欠款,并确认还款时间的合同;后者则是借款人为了借款而与出借人签订的合同,主要是确认借款金额,借款时间,承担的利息和还款的时间等内容。换句话说就是,前者是已发生借款的事实,而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而另外与出借人达成的还款合同;后者是尚未借出钱款,为了借出钱款而与出借人达成的合同。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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