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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问一下外国人在上海工作的工资税的计算公式,谢谢

综合法律 2020-03-29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家税务总局提示:所以在一次支付数月工资时,要按工资实际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需经主管机关审核。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也指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1.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
    2.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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