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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有用的分期付款中借了10,000元,到9,800分钟,9个月,1,500元,第二个月1,400元,到第五个月1,496元,以及3天后,利率在这个月上升到1,580元,你认为这是一高利贷吗?

抵押担保 2020-04-07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的额度,按时还款是没有利息的,如果逾期的,会产生利息的。
      信用卡逾期利息计算公式:信用卡逾期利息=上月消费额*逾期天数*
    0.0005。在上述信用卡逾期利息计算公式中有三个数,分别是逾期额度、逾期天数以及日息率。下面分别介绍这三个数的含义。
      
    1.上月消费额
      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信用卡逾期的计算额度不是欠款额,而是上个月的消费额。即,如果上月消费1万,即使已经还款9999,那么,欠1块也按照欠1万来计算信用卡逾期利息。
      所以,尽量不要产生信用卡逾期,否则,若是上月消费额很大,利息计算的基数会很大。
      
    2.逾期天数
      因为信用卡逾期利息是按日计算的,所以信用卡逾期天数也很重要。逾期天数是指记账日至当前账单日的天数。
  •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高利贷借款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
    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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