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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怎么查询的商社的预售许可证?

综合法律 2020-03-31 10: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已交了首付及配套费等,可以要求退房并索赔。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 申请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应具备的五项条件:
      
    1、拥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拥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拥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拥有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五项条件,保证了房地产开发行为在土地取得、建设施工、销售环节的合法性。无论是商品房预售还是现售,五证齐备,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方为合法,购房人与之签订的买卖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这样才能保障购房人取得完整的商品房产权(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的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所购商品房才能作为转让、抵押和租赁等房地产交易的有效标的物。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  
    1、申请者所需填写提交的申请表格:  
    (1)、预售变更年审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申请者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A、年审所需资料  
    (1)、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一正一副)(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原件)  
    (4)、企业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7)、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8)、销售情况明细表(原件);  
    (9)、业绩报告;  
    (10)、提交有关权属确认书和房屋测量报告书(只限于确权的楼盘);  
    (11)、中介资质证书(只限于代理销售的楼盘);  
    (12)、代理人售房委托书(只限于代理销售的楼盘);  B、更改账号所需资料  
    (1)、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一正一副)(原件);  
    (2)、公司出具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证明(原件);  
    (3)、银行出具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证明(原件);  
    (4)、预售款专用账户账号开户申请书或银行印鉴卡;  
    (5)、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C、更改规划设计所需资料  
    (1)、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一正一副)(原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更改规划责任保证书(原件);  
    (3)、规划部门批准已更改的报建图或规划局同意变更证明书(原件);  
    (4)、建筑面积预售明细表(一式三份)(原件);  
    (5)、建筑面积计算过程书(原件)
  •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商品房预售人(开发商)必须已经向政府主管部门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房地产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预售人方能预售房屋。
    4、商品房预售人(开发商)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5、商品房预售人(开发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6、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工程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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