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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前夫离婚已经三年了。 以前孩子被他出卖了,今年上半年我们回家,孩子去见证所,孩子的生活费记录了一个月1500。 但是这大半年过去了,他一个月没有1500,有千,有几百,我该怎么起诉他呢?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前夫离婚已经三年了。 以前孩子被他出卖了,今年上半年我们回家,孩子去见证所,孩子的生活费记录了一个月1500。 但是这大半年过去了,他一个月没有1500,有千,有几百,我该怎么起

离婚 2020-03-11 15: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既没有免除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对于子女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同时又规定了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应该优先承担的该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的是一种补足责任。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 你好,起诉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方面的材料(银行存款记录、房产证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户籍、出生证等)。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就离婚意愿、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有协商不一致的部分,就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有没有家庭暴力等法定离婚事由,没有法定离婚事由的话,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在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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