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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间,探亲假和年薪能一起享受吗?我到现在为止在公司工作2年了,父母都在地方,到现在为止没有请过回老家的假。 今年一月,我休了十天假。 我丈夫现在在国外,根据我认识的国家的规定,配偶的探亲假期是从3号到0号。 我现在可以享受这个探亲假吗?一年间,探亲假和年薪能一起享受吗?我到现在为止在公司工作2年了,父母都在地方,到现在为止没有请过回老家的假。 今年一月,我休了十天假。 我丈夫现在在国外,根据我认识的国家的规定,配偶的探亲假期是从3号

仲裁 2020-03-11 1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带薪年休假 简称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原文是这样规定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这一条明确的给予300%报酬的前提是“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
  • 年休假看你工作年限,和社保无关,社保只记录各项保险缴费年限。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不是仅指“由用人单位主动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而应该理解为“凡是用人单位与职工发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都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折算劳动者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至于哪一方提出的则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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