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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啊! 两个老人都离开了! 两所房子和存款都没剩! 现在我也结了两次婚! 我丈夫的妹妹想把房子和钱转到她自己的名下! 我丈夫一直是一个人的家! 吃低保和租金吧! 我今天跟他立了结婚证书! 什么? 意味着房子和钱以我们的名义是公正的。 她不同意万一公正地写我的名字! 如果只写他的名字! 这样的房子和钱是共同的吗?你好啊! 两个老人都离开了! 两所房子和存款都没剩! 现在我也结了两次婚! 我丈夫的妹妹想把房子和钱转到她自己的名下! 我丈夫一直是一个人的家! 吃低保和租金吧! 我今天跟他立了结婚证书! 什么? 意

离婚 2020-03-23 1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独子,没有遗嘱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继承,属于夫妻共有,你应当分得。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是双方同意离婚,没有任何财产分割,拿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到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直接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没有争议不需上庭,只需写好双方自愿同意离婚的协议,到所属地民政局就办离婚了,这样速度更快。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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