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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寄养孩子如何进入家庭

综合法律 2020-04-15 18: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第一孩新生儿落户手续时,首先要携带《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会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地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然后,持办事处计生部门开具的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 您好,没有出生证是上不了户口的,如果您是属于计划内的生育,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出生证明到只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母子保健卡、户口本、准生证、有些医院还要住院结算清单,然后到孩子出生的医院办理就行了。有了出生证明以后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计生部门的准生证就可以到派出所的户籍窗口办理了(各种证件最好复印一份) (有的是规定
    1、入户申请(由小孩的监护人写);
    2、出生医学证明;
    3、计生部门的生育证明;
    4、你的户口本; ) 私人医院应该也可以办出生证明的.实在不行走点关系去基层卫生院办一张。没有出生证明人口普查时候还可以怀疑你是拐带小孩儿呢。
  • 符合收养条件的事实收养行为,要为养子女办理户口,首先要进行收养登记,登记后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
    2、生父母与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根据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之一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
    (2)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
    (3)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三、收养小孩可以到儿童福利机构提出收养小孩申请,小孩上户口的问题由公安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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