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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结婚假,多少天产假,晚婚

劳动纠纷 2020-03-13 11: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3.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7天。
    4.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7.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8.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护理假、产假期间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劳动保障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 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这意味着90天的产假不能一刀切,此外,难产的增加产 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女双方系初婚男方在25周岁以上、女方在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增加婚假12天;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者实行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妇增加产假30天,丈夫休护理假15天。
    国务院女职工保护条例产假期间公司不能扣发基本工资意味着奖金可以不给若是产假期间因没有实际工作奖金是可以不发的。对于产假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另外还有公积金 。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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