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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美容机构做美容,但是在网上贷款之后,因为个人理由就不做美容了,所以和美容机构签订了代价合同,最近,网上贷款公司打电话给我还贷款,被起诉了,但是美容机构一直说我没事

离婚 2020-05-01 0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明确: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网上贷款不还的后果:第一,银行会派人不停的催要贷款,在还清之前这个期间很长。rn第二,如果银行起诉,非常可能会向法院申请保全贷款人的各项资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等。
    rn第三,如果个人的资产清理完不能归还贷款本金和催收贷款的费用,银行可能会申请执行个人的工资收入(会扣除基本生活费)。rn第四,除非是采取故意诈骗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贷的款,一般不会坐牢。
    rn第五,如果在一定时间内还不了款的话,会被划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再贷款不可能,办理信用卡也很难,据说目前国家已经开始限制黑名单的人乘坐飞机软卧等高消费了。
  • 您好,首先建议您规划好自己的消费观念,不要过度消费。 其次,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对方利息要求太高,超过那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院保护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不仅不受法院保护,而且如果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会判决出借人返还。
    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未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如果借款人未支付,法院不保护,若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该部分利息,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已支付,付了就付了,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该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判支持。 可见,如果对方要求的利息很高,超过了36%,超过的部分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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