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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外国媳妇,现在结婚十年我也三十五岁了! 但是丈夫户口所在地的祖母和婶婶的家人不接受我户口的转移! 我怕拆房子,怕分财产! 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在上海买房子,家里没有丈夫的户口! 只有我的名字,像我这样的状况不是一直不在户口上吗?你好我是外国媳妇,现在结婚十年我也三十五岁了! 但是丈夫户口所在地的祖母和婶婶的家人不接受我户口的转移! 我怕拆房子,怕分财产! 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在上海买房子,家里没有丈夫的户口! 只有我的名

离婚 2020-03-14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财产分割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通过订立协议和平友好地分割财产,没有纠纷。另一种是当事人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分歧时,请求法院判决分割财产。
    法院判决分割财产时,主要有如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一、买房要了解的户口问题  
    (一)了解户籍政策  无论是买还是卖二手房,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了解市场行情和买卖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以及各种注意事项。其中应该明白目前的户籍政策。户口的落定是应该有固体地址的,也就是说必须有可以落户的固定物业。所以如果卖方想把房子卖了,那就得考虑户口应该迁去哪里,而买房则应该清楚,在卖方将户口迁出之前,自己是没有办法将户口迁入该房产的。  
    (二)预先调查核实  在了解了现行户籍政策之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最好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虽承诺无户口落在该物业,但仍应到派出所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比如出售方以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则应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书面的核实报告,并加盖公章,防止少数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或有欺骗行为。
  • 没有签劳动合同和户口无直接关系。劳动者想变更户口,需要到迁入地取得准迁证,凭借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将户籍在迁入地落户。
      各地户籍政策不同,需要先向迁入地的户籍部门进行咨询后再依照流程办理。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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