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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回家处理,家里有两个孩子,男人不想给孩子,女人有权带走老二。

离婚 2020-03-20 15: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因此小孩的监护权和户口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 首先,双方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与其的户籍在哪一方没有任何关系。
      其次,如果双方在离婚后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同时,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判,不会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
    一般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
  • 您好!
    1、你们俩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商离婚不成的,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
    2、需要写起诉书一式两份,带上你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3、是否判决离婚需要你来举证证明你所说的事实,或者对方认可的话也可以。如果查清楚你说的的确是事实,一般可以判决离婚的。
    4、一般情况下,简易程序自案件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下判决
  •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
    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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