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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孩子已经十六岁了,还不到十八岁,却三次抢劫,一百到十几千人,至多三次! 孩子是由爷爷奶奶养大的,父亲在他三个月的交通事故中去世了,母亲的再婚一直没有管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判断,请回答

交通事故 2020-04-17 13: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满十八岁驾车造成车祸,首先你要知道满十六周岁的人已经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可能负刑事责任。
    二,还要看对方的伤情,有几个人受伤,是否都构成重伤。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有明确的规定: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如果对方不构成重伤,当然皆大欢喜,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进行民事赔偿,赔付对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如果对方构成伤残,还应当赔付伤残赔偿金、父母子女的抚养费。
    四,如果构成刑事责任,民事赔偿亦不能免除。
  • 未满十八周岁的车祸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国家禁止招收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满16岁的受害人没有误工费;年满16岁不满18岁的受害人属于劳动者误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收入状况赔偿。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出车祸之后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需的交通费,等等,上述费用中的大头,根据各个地方省区的不同,有严格的标准,由事故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法院发布的上一年赔偿标准,剩下的,比如精神赔偿等等,需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方可支持。  
    一、出车祸之后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  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交强险报销医药费,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8,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6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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