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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跟税务登记证商量一下,能转移住址吗?能变更营业执照、变更行业吗?

公司税务 2020-03-21 06: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税务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
    (2) 已变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4)《承若书》:说明现任法人代表承若承担前任法人代表所有的税务责任。(由现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5) 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
    (6) 如果同时发生股权变更则需提供变更后验资报告或变更后工商局出具的股东名录薄原件和复印件 。
  • 企业变更登记是企业法人在原登记注册主要事项发生变化后,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改变登记事项的活动。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办理。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机关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注销登记。
  • 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自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的情况发生以下变化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  
    (二)改变法定代表人;  
    (三)改变经济类型;  
    (四)改变地址或经营地点;  
    (五)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  
    (六)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七)增设或撤消分支机构;  
    (八)电话号码发生变化;  
    (九)税务登记其他内容发生变化如开户行信息。

  • 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5.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3.其他有关资料。
    4.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5.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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