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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妻子,买房地产,贷款30万美元。 搬家,买房子,越家,现在房子还不还钱,我该相信还是会影响孩子,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0-03-13 10: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银行黑户也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并非个人原因造成的信用黑户,例如个人信用卡被盗刷,或者因为无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逾期。这种情况可能会被银行视为信用差,不过这种情况可以进行申报。
    只要情况属实,自己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也是会被撤销的,不会对自己的贷款造成影响。当然,若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使得自己成为了银行黑户,那么是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除了银行,可以取得贷款的机构有许多,例如小额贷款公司或者典当行。
    当然,因为个人信用情况不好,无法取得信用贷款。但一般若可以提供资产抵押,是可能成功取得贷款的。如果借款人选择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一定要记得提前详细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条件,以便可以提前做好还款计划,避免出现逾期。
  • 房屋买卖合同不可以直接过户。房屋过户,要使交易中心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变为下家(买家),交易中心必须审核上家(卖家)的权利人信息。房产证即为产权人信息的可靠证明,交易中心的审核环节肯定会要上家的产权。
    如果没有,一般不予办理过户。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 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顺序是先贷款, 后过户。
    在办理的过程中,会有一个资金监管户,要求买房人先把首付资金存到这个监管户中,以保证首付的真实性,然后等贷款批下来之后,去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接着办理房屋的他项权利证,他权证下来后,银行收到他权证,然后银行把买房人申请的贷款发放,连同之前监管的首付款一同打给卖房人。
    然后就是还贷了。
  • 国家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所以,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住房产权还是属于房产证登记的原房主所有,遇到拆迁,安置补偿的受益人还是原房主。
    《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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