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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离婚了,只有我的女儿,我已经结婚了,正要生孩子,父亲一直住在农村,后来农村的房子会被拆除,这样我就可以直接生孩子独立的家庭,或者需要送一个地方。

离婚 2020-03-19 12: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以大连市为例,办理户口登记可以到新生婴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名称:办理新生婴儿呈报出生户口服务对象:个人实施机关:大连市公安局办理机构:所属派出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办理程序:由新生婴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审批。申报材料:
    一、符合国家计生政策出生婴儿呈报出生手续:
    1、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落户通知单》等手续;
    3、其他需提供的材料(由内勤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二、不符合计生政策的出生婴儿呈报出生手续:
    1、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落户通知单》等手续;
    3、与呈报出生有关的法定证件(如法院判决书、公证书、亲子鉴定书等);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由内勤民警提供书面清单)。收费标准依据:无数量限制:无承诺时限:符合规定,申请手续齐全,当场办理完结。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7:00分(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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