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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别人借给摩托车大约1万日元的钱,现在他还不还钱,但是我自己也没有什么还钱能力的证据,想问问怎么把钱找回来

离婚 2020-03-27 14: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车贷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个人贷款申请书》;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湾同胞往来通行证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   
    (3)户籍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   
    (4)个人收入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家庭收入或财产证明;   
    (5)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   
    (6)购车首期付款证明;   
    (7)以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担保的,需提供担保的有关材料;   
    (8)如借款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还需提供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的证明,如车辆挂靠运输车队的挂靠协议、租赁协议等。   
    (9)是个体商户的的,必须提供个人的营业执照。
  • 很多时候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就是因为没有凭证,也就是书面的证据,所以借钱一定要写借条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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