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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两个户口分成了两个,后来又再婚了,户口是不用改成两个,还是不用改成两个

离婚 2020-03-29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复婚是已离婚的男女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复婚也是一种结婚,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其产生与消除一样均须经过法定程序。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按照《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这样,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不经复婚登记,自行同居,既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下面是广东省的规定:
    (三)国内居民办理复婚登记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除须持与结婚登记相同的证件外,还须持《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可免婚前健康检查。复婚登记按结婚登记的程序办理,并须在《结婚申请书》上注明复婚字样,同时收回双方的《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 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 1、复婚后再离婚与第一次离婚在法律上是同等的,离婚就是离婚。《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协商不成,一方起诉:A、向被告方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B、起诉后时间就听法院的通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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