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农村户口的遗属在领遗孀费的另外,能够 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领到乡村社会发展养老保险金吗(即六十周岁以上刚开始领每个月190元)?

保险纠纷 2020-04-08 16: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照国务院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退休前本人按规定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二是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符合退休条件;三是本人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如果只符合前两个条件,而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5年,则不能按月享受养老保险金。
    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具体规定是:统一制度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称为“新人”),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个人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统一制度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称为“老人”),仍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发给基本养老待遇。
    而对于统一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统一制度实施后退休且个人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的人员(称为“中人”),在发给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块过渡性养老金。
  • 离婚赔偿即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能获得离婚赔偿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
    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 你好。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
    上述单位或者机构应当予以协助。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应当为离退休人员留出必要的生活费用。生活费用标准可参照当地的有关标准确定。 也就是说,可以执行他的养老金,但是只能执行(养老金减去当地生活费用标准)的费用。

  • 1、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这点很容易理解,就是在户口所在地交养老保险的,就在户口所在地领养老金。
    2、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即不是在户口所在地交的养老保险,那么就在缴了养老保险10年以上的地方领养老保险金。
    3、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即你在N个城市工作过,退休前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未满10年,那就回到你上一个缴满10年养老保险的城市领养老金。
    4、如果你在所有待过的城市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都不满10年,那就回户口所在地领养老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泉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