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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14年的交通事故中,对方逆行伤害了我,全部负责。 我住院9个月,对方付了医疗费。 其他人自己承担了。 出院后,不想因为对方有人性而起诉。 交通警察队所说的一年一次12万,超过一年以15万立字为依据。 现在已经一年多了,对方才给我一万五千日元。 没有次要的钱总是妥协。 我该怎么办?你好,我在2014年的交通事故中,对方逆行伤害了我,全部负责。 我住院9个月,对方付了医疗费。 其他人自己承担了。 出院后,不想因为对方有人性而起诉。 交通警察队所说的一年一次12万,超过一年以15万

交通事故 2020-03-18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通产该情况下在发生车祸住院后,如果能够在这期间同肇事者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就可以霍克上面的部分赔偿,等到出院后还可以到保险公司乃至单位寻求相应的补助。
  • 在交通事故中需要承担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害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  第一步: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
    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
    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第二步:拿到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
    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第三步:合理要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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