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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在10年里有两个孩子,但是我们已经分开三年了,孩子都快11岁了,孩子都快9岁了,我需要给孩子抚养吗?

离婚 2020-04-15 23: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因父母没有履行过抚养义务而不用承担。《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婚姻法规定孩子抚养费是双方出的,大概多少双方协议,根据孩子生活须求和双方经济来源来定,父母离婚,并不丧失对孩子的抚养,仍有义务抚养小孩至成年,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仍有义务出抚养费。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情况下判给女方,特殊情形除外;如果双方达成协议,随男方生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男女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会将子女是否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做为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男女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关于抚养费问题同样适用法律关于抚养费的有关规定。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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