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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征收土地,赔付花草树木不科学,能强制征用土地吗?

征地补偿 2020-04-13 1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八条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 树木拆迁赔偿标准如下: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 征土地补偿款并不属于遗产,所以不能适用继承法对征地补偿款补予以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之规定,可以得知,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的,村集体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耕地农户的损失补偿及安置。而土地补偿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中的某一个人,更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原承包人口中已死亡的人,而是对失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不属于承包土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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