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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一个民间借款案件,是我另一方来电录音和微信记录正明另一方借款,也有另一方出一个借据,开庭审理时另一方与我都说借据是之前写的,最终另一方又说新写的人民法院会如何裁定哪?

离婚 2020-04-08 08: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录音文件还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应的,不过在录音过程中需要注意下一些事情:

    一、录音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是承担义务的一方

    二、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券债务内容或者是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三、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四、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

    五、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公证的录音可以被法院认定没有经过剪接的。你以后可以试试匹诺曹录音,可以来去电通话录音,文件即时上传到云端,还可以进行公证出具。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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