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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不经过孩子爸的同意,私自给孩子改姓违法不

离婚 2020-03-28 19: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一方做监护人的,需要改成监护人的姓,可以经双方同意,但是,不能改成继父或继母的姓。因为夫妻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孩子和父母的关系无法改变。如果改成别的姓,一定要亲生父母双方签字同意,否则,户籍警察不会办理。
  • 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据此,孩子出生后其姓氏和名字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并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户口簿上登记的子女姓名,不论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未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变更。
    否则,就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当然,子女年满18周岁后是否更名改姓,则由其自主决定。
  • 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如果非要给孩子改姓,简单来说需要两个步骤。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
    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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