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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物业服务合同涉及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不让乙方进入物业管理,乙方未能遵守物业在住宅区的管理,如何收取违约金?

物业管理合同 2020-03-16 10: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所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面议洽谈而定;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在具体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  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第四,微利原则。
    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第五,公平原则。
  • 综合服务
    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服务标准。
    2、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处理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
    3、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健全。
    4、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情况、设备档案和日常办公进行管理。
    5、每年进行一次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满意率达70%以上。
    6、物业管理人员有5人持有物业从业人员职业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有1人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7、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对于买卖合同双方违约的处理,应首先分清双方各自违约的具体形态,然后据以确定各方所应负的责任,并分别由各自向对方承担。但参照《合同法》第99条、第100条的规定,若双方所负责任为同种责任,依其性质可抵销的,双方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将各自承提的责任抵销;若双方所负责任为不同责任,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并可抵触。
    此外,若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个以上的多数,在双方违约情形下,会发生更为复杂的连带责任或按份责任,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
  • 物业费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所以物业费 诉讼时效跟民事诉讼时效同拖欠物业费超过两年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要根据具体情况确认。 首先、拖欠物业费是民事纠纷,在民事纠纷中不叫追诉期而是叫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七章规定 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依据这两条的规定你的物业公司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第三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结论:
    1、向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物业公司不能违法约定延长诉讼时效,
    2、如果物业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在2年的诉讼时效时间内,曾经向你催交过物业费,你就可以依据上述(法释〔2008〕11号第三条的规定首先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只要这样人民法院就会对物业公司向你进行的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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