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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律师问答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则利息如何计算的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则不用计算利息,此时为无息借款。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在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情况下合同生效,如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等。
#借款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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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则利息如何计算的
借钱不还的起诉时效有多久
  借钱不还的起诉时效有3年之长,从债权人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后起算。借钱不还的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有在诉讼时效届满前的6个月内出现不可抗力、权利人被义务人控制等情形。
#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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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的起诉时效有多久
民法典质押权人如何行使质权
  在民法典中,质押权人如何行使质权?本文详细解析了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条件、方式及所得价款的用途。同时,探讨了质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债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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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质押权人如何行使质权
借款纠纷诉讼所需材料有哪些内容
  借款纠纷诉讼所需材料有起诉书、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证据,如借条;以及对方没有偿还借款的证据等,借款纠纷诉讼的程序是一方向法院起诉,并先行支付诉讼费等。
#借款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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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诉讼所需材料有哪些内容
欠条和借条哪个会受法律保护
  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均受保护,但各有特点。欠条反映结算关系,可能基于多种法律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凭证,基于借款事实。两者需满足法律要件才具效力,但诉讼时效不同。
#债权债务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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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和借条哪个会受法律保护
我在东坑镇起诉欠钱不还都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起诉欠钱不还的,一般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这些: 1、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等证据; 2、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需要递交的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 3、人民法院受理后,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 判决书生效后,等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让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欠款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如果债务人暂时没有能力偿还欠款的,则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或者是人民法院的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进行偿还; 2、有能力偿还却拒绝偿还的,将由人民法院判处强制执行。
父亲借钱写的父亲的名字,女儿有义务偿还吗?
你好,有还款义务
别人欠我钱,我能在其他地方起诉吗?
他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去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债权到期且借款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起诉流程则是准备好诉讼材料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依法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请问欠农村信用社3万,请问现在要还多少钱?
当然要还了,无论多长时间,欠的钱始终要还的,无论多少,何况你是欠村上集体的钱,是有账本记录的,这么多年不找你要利息就很不错了。不要报不还就不追究的侥幸心理了。
但收到了催款电话。我该怎么办?
1、能够找到具体的人,当面说或者打电话的形式让对方承认欠钱以及欠钱的金额,并做好证据固定。 先要吧,去他家里要,问他不还钱的原因,于情于理让对方可以先还一部分,剩下的分阶段还。当然,如果对方是恶意不还的话,去法院起诉,拿着欠条和第一条所说的证据。 不建议找网上的催债公司进行催债,这种大多存在暴力催债,可能涉嫌违法。
如果汽车抵押贷款,车主不是自己,没钱怎么处理?
建议谨慎处理贷款问题
欠条上的大写金额写错了小写没写错怎么办?
法律分析:1、格式应规范清晰。一个完整的欠条主要包括四个要件:债权人、债务人、欠款内容以及支付时间,当然还包括欠款人签名以及出具欠条的日期等内容。 2、形式上还应注意,书写字据,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与空行,且应用黑色钢笔或者黑色中性签字笔书写。 3、金额应书写清楚,最好使用大写数字,以防止涂改和伪造。 4、内容表述应清晰明了,不要把 “欠条”变为“借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他的同事跑了,请问为别人担保债务人跑了该怎么办?
替别人担保,借款人跑了,则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借款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一般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则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间放高利贷借了6万元3分息,被起诉
民间借贷3分利息是不是合法的 借贷得利率未超过24%的,法院支持主张,如果超过36%的,超出部分法院不支持,如果月息是3分利的,已经超过规定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航班因公司原因取消两次,能不能要求赔偿住宿费?
航班取消的赔偿明细为: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包括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
在成都温江买一套220万的抵押房需要多少公证费?
具体费用要询问当地公证处
但是在成都买房用的商业贷款,想转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
法律分析:根据成都相关的政策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是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在成都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抵押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但在成都买房的商业贷款,想要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可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但是在成都买房用的商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转化为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1、购房合同原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3、法律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5、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户口簿原件; 7、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 8、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成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根据成都相关的政策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是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成都按揭贷款,一年贷款期限下调了多少个百分点
贷款利率调整后原房贷计算方法如下: 如果是提前部分还款或银行房贷利率调整带来的月供变化,自银行调息后到当年年底月供不会变,银行会根据次年的1月1日当天的房贷利率(也就是最新的利率)结合贷款人的剩余贷款本金金额和剩余的还款年限,重新计算月供,到下一年月供就会有相应的变化了。 存贷款基准利率是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给商业银行的贷款指导性利率,是央行用于调节社会经济和金融体系运转的货币政策之一。 银行业上浮比例的明确,并不是以签署按揭贷款合同书的_间为标准,只是以具体的放款_间为标准,一旦放款,事后除非是中央银行调节基准年利率,不然你的贷款年利率不容易再产生变化了。 法律依据: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要有一定的缴存公积金年限等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根据成都相关的政策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是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成都购买一手房,属于首套住房。商业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结合个人和房屋情况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