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之结婚的行为是重婚。认定重婚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二是前婚未解除,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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