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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分为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如果是人的担保,在债务人没法还钱的时候,担保的那个人就要替债务人先还钱。如果是物的担保,无论是抵押还是质押,债务人没法在约定的时间内还钱的,债权人都可以把该物拍卖,换成金钱来偿还债务。 担保合同的订立目的是保障所担保的债务履行,保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利益。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担保合同不从属于被担保的合同的,若被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并不因之而无效。第十四条和第五十九条也明确规定了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允许预先设定保证或者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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