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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律师问答
工伤护工费怎么算
  工伤护工费、医药费报销、住院费用支付,都是工伤保险中的关键问题。护工费按职工生活自理能力程度计算,医药费报销需提交相关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住院费用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工伤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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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受伤雇主如何承担责任
  雇员受伤时雇主如何担责?根据法律规定,雇主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费用,发包人或分包人若未尽审慎义务也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何计算各项赔偿费用?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
#工伤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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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后办理赔偿如何进行
  工伤伤残鉴定后如何办理赔偿?赔偿流程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若已缴纳,劳动者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取待遇;未缴纳则全由用人单位承担。发生纠纷时,可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
#工伤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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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期限是多久呢
  工伤赔偿期限因情况而异,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需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申请认定,工伤待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期限为一年。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期限也有明确规定。务必把握时间,确保权益。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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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十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劳动者工作时受伤的,要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则按工伤的程序来赔偿。
工伤赔偿需要报个税吗
工伤赔偿不需要报个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根据上述规定,工伤事故补偿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所列十一项所得范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工伤没认定主动辞职的单位还赔偿工伤吗?
劳动者工伤主动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但需要根据其伤残等级来享受不同的工伤待遇。因此,劳动者在主动辞职前应该进行工伤认定后,经工伤劳动者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请求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因为支付赔偿金、补偿金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