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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到年底拿房,是离婚家庭,直接房本,签他户口到苏州,户主是我,
按照具体产权情况需要解决
在分公司工作,五月底分公司要退租解散,要求要么去苏州分公司?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实际上是向当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审查受理后,对双方进行行政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搬迁因合同签订时写的工作地址是苏州,但是现在需要从一个区搬迁到另一个区域,公司拒绝给补偿?
法律分析:公司地址搬迁是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的变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方能成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临时通知的话,就按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法进行赔偿,即根据该员工在该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赔偿标准,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以此类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我在江苏苏州一个工地受伤的,受伤时还差两个月满六十岁了,劳动能力鉴定七级,不知能赔多少钱?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分析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 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四)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工伤保险条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苏州修建房子该怎么算安置费
安置房房产测量费应该开发商交纳。通常普通住宅的测量收费标准为 1.36元/㎡,其它用房为 2.40元/㎡,复制费单位为300元/件、个人为150元/件,房产平面图测绘(1:500)为32万元/平方公里。安置房房产交付使用前,开发商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测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法律依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八条 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应当签订书面房产测绘合同。 第九条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与委托人不得有利害关系。 第十条 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没有天河区律师,未成年在网上被骗200多元钱应该怎么办
如果网上钱被骗了的,应当立即报警处理,固定好相关证据材料,告诉警方被骗的全过程,警方立案侦查,数额达到标准的,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构成诈骗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诈骗的方式进行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工资7500元鉴定未果,在3月25日在苏州鉴定的
法律分析:十级伤残是根据当年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例如2551为平均工资,实际计算时需按照当年市平均工资计算。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赔偿基数 2551 元×6 个月= 15306 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我在今年1月19号在苏州发生的交通事故,因为缺少经验现在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这方面的问题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这方面的问题?
一、发生了交通事故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1、发生了交通事故一直不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能协商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内及时提起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等; 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赔偿抢救的相关费用外,还要赔偿相应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对其受害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等等; 3、受害人可以通过与侵害人协商约定相应的赔偿费用,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或者调解委员介入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诉至人民法院。
苏州市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那里开具
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要去管辖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具。根据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单方面交通事故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 2、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十一条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苏州征收该怎么样算赔偿
您好,建议您亲自前往征收部门核实情况,一般征收时征收部门会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根据方案结合您自己的情况,可以判断您应获得的征收补偿安置权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靳男女朋友分手,想要回赠送和保管的大额财产。这里面可能还存在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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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住院费全额报销吗?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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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还钱,有危险吗?刚才没想那么多
有人让我扫描美团优选的代码,然后买几块钱的东西,然后还钱,有危险吗?刚才没想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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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大专没有毕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没有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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