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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律师问答
在哪些情况下会剥夺继承权
  会剥夺继承权的情况是该继承人实施了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或者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又或者是有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情况的。
#财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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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会剥夺继承权
代位继承能否继承全部遗产?
  代位继承是不能继承全部遗产的,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的范围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如果是因为代位继承发生纠纷的,则是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下来的,则是可以申请调解或者是起诉处理。
#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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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能否继承全部遗产?
不继承遗产是否可以摆脱债务的责任纠纷
  不继承遗产是可以摆脱债务的责任纠纷,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如果是继承人自愿偿还债务的,法律也不会禁止。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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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继承遗产是否可以摆脱债务的责任纠纷
私生子是否能够享受遗产继承权
  私生子是可以享受遗产继承权的。在司法实践当中,继承权纠纷的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权纠纷的民事案件一般会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
#财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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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是否能够享受遗产继承权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哪些
  谁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哪些行为会丧失继承权?房产继承顺序如何?本文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继承权的规定,助你了解继承权的相关知识,避免法律纠纷。
#继承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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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哪些
继承车辆保险会上涨么
这个问题建议详询保险公司
如何写遗嘱?孩子拿自书遗嘱去房产机关过户,能过户吗?来宾公正遗嘱收如何收费?
立遗嘱时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方式。
但有孩子先于老人去世,他们家要分遗产吗?
老人过世之后,去世之前实际取得或者应该取得的退休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该按照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均等分割,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其子女是否仍能成为已经丧人的代位继承人
丧偶儿媳享有的继承权不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也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老人写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立的遗嘱,只要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都具有法律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我老公去世了 我婆婆非要加上我两个女儿的名字 加上她们的名字没有好处 我该怎么办?
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房产进行分割。
公证遗产需要谁去公证,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当事人本人亲自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第一,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第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第三,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所有权证书、银行存款单、股票号码与数额等;第四,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
老人去世,唯一的女儿户口迁出,还能继承老人的土地吗
关于老人去世土地能否继承要根据情况而定,如果是宅基地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但建造的房屋所有权是属于个人的,子女是有权继承。但这些房屋只能一直维持原状,房屋自然倒塌后,宅基地收归村集体所有。如果是农用地、草地都属于承包地,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但父亲不同意,我也多次和他说但都被他暴力解决问题,如果可以起诉那应该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