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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车祸人伤营养费标准
你好,事故认定书下来了吗
想请问一下 常州事故车停在哪个停车场
请咨询当地的交警部门,属于他们的业务范围。
常州市天宁区交通违章费用如何收取,是如何规定的
你好,你现在是有什么案情呢?不同类型的案情收费是不一样的
新建公路尚未交工,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 1、肇事逃逸处罚标准如下: (1)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构成肇事逃逸的条件是什么 1、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交通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没有驾照,报驾校时提示有违章记录
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证驾驶校车的记多少分 1、没有校车驾驶证不能开校车上路,如果强制开校车上路将面临一次扣9分,并处罚200-2000元罚款。具体如下: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一次记9分; (2)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3)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一次记9分。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七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二、驾驶证换证的流程是什么 1、带上驾驶证原件,身份证; 2、在交警大队换证窗口领取换证申请表。可以咨询工作人员填写那些资料; 3、交警大队缴费窗口缴纳体检费60元左右。换证工本费10元,数码照像费20元; 4、然后拿上缴费单去体检,照像; 5、最后回到原来换证窗口领取新证。
为什么对方对车祸负全责,只修车不赔折旧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非过错方有折损费, 交通事故车辆损坏修复后的折旧费,一般是由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聘请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坏,肇事一方除了负责为无责任方修理车辆外,一般不需要支付损坏修复后的折旧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轮电动车无证无证撞伤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无证驾驶出事故要负怎样的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应当根据双方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双方的责任。
你好,常州市车祸护理费和营养费怎么算?
车祸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您好,可以问问常州市如何计算车祸护理费和营养费伙食费吗?
法律分析: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你好能问一下常州市车祸护理费和营养费伙食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营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能问一下常州市车祸护理费和营养费伙食费怎么算的吗?
法律分析: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常州交通事故原告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律师费一般由聘请律师一方自行承担,然而,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由对方承担的,也就是由败诉方而承担的。 律师费用水平现在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但是收费文件给的是一个收费幅度,当事人要跟律师协商后确定具体数额。 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国家对律师费通常规定了最低标准,如果案件复杂、难度大、所需时间较多,律师费用可能是最低标准的4倍。这都需要双方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商定。 另外,还有一种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即当事人不付或只付少量费用,律师在打赢官司拿到钱之后,再按先前约定的比例收费。法律依据:《律师费收费标准》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常州出租车误工费赔偿每天多少元,亲?
法律分析:出租车误工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常州三轮电动车什么时候能拿到牌照,什么地方能拿到牌照?
一、三轮车牌照在哪办理 1、三轮车牌照在车管所办理。车主需要携带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交强险保单、机动车销售发票和车辆公告,共6份材料,在车管所实车查验合格后,即可挂牌上路。 2、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除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登记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办理机动车牌照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机动车牌照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2、《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机动车的来历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出具的调拨证明必须是原件; 6、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原件; 7、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8、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副本原件; 9、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车辆发动机号码拓印膜;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常州三轮电动车什么时候能上牌,在哪里上牌?
法律分析:《机动车上牌规定》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机动车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提交有效的资料。
常州三轮电动汽车什么时候可以上牌照在哪里?
法律分析:《机动车上牌规定》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机动车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提交有效的资料。
你好,我的一个朋友在江苏常州,晚上骑电瓶车撞到一个老人,撞到一个植物人,要多少钱啊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也应计算在内,按照赔偿责任比例分担,但计算人数不得超过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