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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打架住院医药费怎么处理
双方打架斗殴导致住院医药费,如何公平处理?本文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等法规,详解医药费承担原则、责任与医药费的关系,并探讨确立医疗费限额的必要性。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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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医疗损害鉴定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涉及哪些机构、职责和分类。本文将详细介绍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包括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的职责和分类,帮助了解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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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住院出院早晚有区别吗
在涉及打架斗殴事件的法律处理中,住院出院的早晚通常不直接影响案件处理结果。关键在于伤情鉴定和相关证据。施暴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刑期根据伤害程度而定。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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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住院出院早晚有区别吗
在涉及打架斗殴事件的法律处理中,住院出院的早晚通常不直接影响案件处理结果。关键在于伤情鉴定和相关证据。施暴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刑期根据伤害程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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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伤赔偿20年后还能继续要求理赔么
医疗损伤赔偿20年后能否继续要求理赔?本文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即使超过20年期限,受害人在一定条件下仍有权获得赔偿。
#医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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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呼和浩特医疗事故 收费怎么算
如果想公正合理的解决医疗纠纷,就需要把真实的证据尽早固定下来,固定证据是非常重要的环节,需要先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否则很难搜集到相对客观真实的证据,也很难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结果。医疗纠纷案件固定证据需要越早越好,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有些证据一旦灭失或者发生变化,再也搜集不到相对客观真实的证据。在委托我们介入之前,尽量不要惊动医院,我们是专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律师,尽早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尽早固定证据之后再采取行动。我们需要研读所有的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检验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每日清单,各种知情同意书等所有病历。包括住院病历之外的院前急救病历,门诊病历。我们通过研究所有病历,看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完全合法合规,对病人是否尽到了应尽的的诊疗义务,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存在哪些过错,医疗机构的过错与医疗损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如果由于医疗机构的过错造成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相信经过我们共同努力,可以让患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股骨颈骨折手术失败,二次手术后,医院有多少责任
法律分析: 1.如果医院有过错,则医院应当承担全责; 2.如果是患者自身过错,这医院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期怎么判断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限规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其他。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院把肺癌诊断为肺结核最后导致肿瘤转移怎么办?
建议先复印封存全部病历资料,再启动下一步工作
在ICU住院期间出现褥疮算医疗事故吗
你好,可以申请鉴定的
疫情期间医疗事故,想咨询下起诉胜诉率有多大
你好,请把具体咨询的问题陈述清楚。
病人在手术过程中死亡
你好,这种情况首先需要明确死亡原因,如果医患双方对死亡原因有异议,则需要尸检,明确死亡原因。死亡原因明确后,分析病例资料,如果认为院方有过错,则做医疗损害鉴定,根据鉴定意见书中确定的院方责任比例要求院方承担赔偿责任。
您好,病人做手术过程中死亡
做的什么手术?医学专业性很强,可复印病历资料给我分析,本人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
做手术的过程中,腹部出血人在ICU去世这个如厕医疗事故吗
是什么疾病做手术?感觉有问题,医学专业性很强,可复印病历给我分析,本人外科学硕士、副主任医师。
您好我去可视采耳采破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采耳店进行赔偿,准备好采耳时的医疗单,然后再去医院检查是否有损伤。然后向法院提出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呼和浩特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在哪里,怎么去?
医疗事故鉴定中心所走的程序为: 1、先由患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和理由,再由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和理由; 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进行提问,必要时,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3、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专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4、形成鉴定结论。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呼和浩特医疗事故鉴定中心在哪里,怎么去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去医学会,也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脑动脉瘤手术引起的脑梗死医院有责任吗?
脑动脉瘤手术引起的脑梗死医院有责任吗?
但是医院误诊我怀孕了,他们应该承担责任吗?
你好,我没有怀孕,但是医院误诊我怀孕了,他们应该承担责任吗?
新生儿因医疗疏忽不幸死亡,应如何赔偿
新生儿因医疗疏忽不幸死亡,应如何赔偿
手指骨折手术后,算医疗事故吗?
手指骨折手术后,手指歪了,算医疗事故吗?
如果医院误诊为未怀孕,应该给予什么赔偿?
如果医院误诊为未怀孕,应该给予什么赔偿?
我觉得那里的牙医特别不靠谱,我想举报如何举报
我在一家私人牙科诊所戴了牙套。我觉得那里的牙医特别不靠谱,我的牙齿都坏了。我想举报如何举报,
我被一家私立男科医院骗了。我做了一个小手术。
你好,我被一家私立男科医院骗了。我做了一个小手术。他们向我要价2.8万英镑
我去年11月换了髋关节,现在患肢长了两厘米,这种情况是医疗事故吗?
律师,你好,我去年11月换了髋关节,现在患肢长了两厘米,走路有点歪。这种情况是医疗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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