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小区物权律师
新乡
小区物权
崔喜强律师
服务
1.1万人
好评
147
响应
1小时
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飞大道十字路口红旗公安分局对面门面房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崔喜强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新乡律师咨询
新乡律师问答
商品房公摊面积允许私自侵占吗
商品房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业主不得私自侵占。本文详细解读了公摊面积的定义、计算方法以及纠纷处理方式,帮助读者更好理解并维护自身权益。
#房屋面积
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建房超面积该如何处理好
农村宅基地建房超面积的处理方法包括当事人可以进行复垦;若当事人不肯配合处理的,相关部门有权进行强制拆除。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的手续包括当事人需要向村委会提交建房申请等。
#房屋面积
人看过
民法典中占用公共面积是否适用相邻权的规定
在民法典中,占用公共面积并不适用相邻权的规定。相邻权仅适用于相邻不动产间的权益保护和利用关系。如何合理处理公共面积占用问题,需依据其他法律法规或小区管理规约。
#房屋面积
人看过
房产抵押是否有效?
房产抵押
有效需要抵押的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办理了抵押登记等。
房产抵押
的流程是签订抵押借款协议、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等。
#房产抵押
人看过
抵押房产是否可以出租
抵押房产可以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房产出租的合同需要写明当事人信息、房屋信息、租金、租期、押金、维修责任、抵押权人同意等。
#房产抵押
人看过
我想问一下…我们小区地面土地归属是业主所有吗?开发商在我们小区地面公共面积上办证打了一口地热井…算是占用我们业主土地权吗
小区公共土地是属于全体业主。 小区内附属设施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未经业主大会许可,物业管理人员无权处置。小区附属设施的产权划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商品房小区,小区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已经包含在业主的购房款中,附属设施的产权自然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经业主大会许可,物业管理人员无权处置; 2、集资房小区,如果业主缴纳的集资款里包含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附属设施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如果集资款里不包含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则附属设施的产权归集资单位所有,集资单位有权处置; 3、房改房小区,由于房改款中不包括附属设施的费用,因此,附属设施的产权就不属于全体业主,而是属于小区所属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物业把楼上排水管口对着我凉台下面,凉台的面积是我购买的,他算公共区域吗?
保持电话畅通,稍后律师联系你
如果我在我们门口修建车库,不影响道路情况下违建吗
是不是违建跟是否影响道路没关系
12年的小区会所(原售楼处)竣工图是小区配套,小区主入口大门也会所大门能拿回产权?
12年的小区会所(原售楼处)竣工图是小区配套,小区主入口大门也会所大门能拿回产权?
庭院产权归单位所有。居民有停车权吗?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单位办公楼与单位家属楼在同一庭院内,庭院产权归单位所有。居民有停车权吗?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卫辉市律师
辉县市律师
延津县律师
获嘉县律师
长垣市律师
封丘县律师
新乡县律师
红旗区律师
牧野区律师
原阳县律师
卫滨区律师
凤泉区律师
驻马店律师
周口律师
济源律师
信阳律师
商丘律师
南阳律师
三门峡律师
漯河律师
许昌律师
濮阳律师
安阳律师
新乡律师
鹤壁律师
焦作律师
平顶山律师
洛阳律师
开封律师
郑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