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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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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律师-孙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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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作证口供的后果
同案犯口供一般会在法庭上公开。口供是属于刑事案件的证据之一,公诉机关在法庭上可以公开同案犯的口供,让被告人进行质证。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公安机关能执行死刑吗?
法律规定,执行死刑的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