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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律师问答
原来是劳务派遣到水务公司抄水表6年现在马上被告知又要签劳务外包合同合法吗有什么补偿吗?
有补偿。根据劳动法的约定处理
我想咨询的是我是劳务派遣工,我在安徽上班,我今天打离职报告(下个月这个时候离职)用人单位不批怎么办!
打离职报告30天期满,直接走人
在工作中不小心损坏了别人的物品劳务派遣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吗?
你好,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在劳务合同中,是否可以按实际面积计算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本人为劳务派遣工,合理吗?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保也是要办理缴纳的。只是不同的用工单位具体运作标准不同:有的是按照平均标准,有的是按照最低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从劳务派遣到新公司,再到劳务承包,这样对我们员工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你好,建议跟公司协商
我们合劳务中介没有签合同
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