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人格尊严律师

阳泉
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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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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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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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律师问答
被未成年人造黄谣应该怎么处理呢
法律分析:收集证据,可去法院进行起诉 未成年人造谣生事一般不会予以法律处罚,但是会给予批评教育,督促监护人加强管理,成年人如果要造谣生事,会给予行政处罚,如果造成较严重后果,可能触犯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 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冒充大学生家长犯法吗
你好,建议你报警解决
你好抖音骂人写的是李兆祥,实际名字是李召祥,他可以起诉我吗
你好,建议进行报警处理
有人骂我是日本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有人骂你,对你进行语言攻击,你当然可以报警。前提是这个人对你进行侮辱谩骂。诋毁你的声誉。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你好,有人传播我谣言,但是我不知道是谁,我可以报警吗?
谣言受害者应当保留散布谣言的的网址、朋友圈或者微博,还可以保存截图、照片、证人证言等。谣言受害者对造谣者提起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请问我在快手平台,别人的评论区里写了把小日本赶出中国,犯法吗?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发短信、网上侮辱、诽谤与现实中的侮辱诽谤要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即如果侮辱、诽谤情节较轻,被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如果侮辱、诽谤情节严重,涉嫌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的,可申请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在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对当事人发表不良言论是否违法?
你好,视案情认定
前公司诋毁我 黑我 让我有抑郁倾向
情节严重的话可以起诉,但是侮辱诽谤属于亲告罪,需要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
我开了一家店,有个顾客故意诽谤我店的名声
诋毁商誉行为认定如下: 1、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经营者如果受其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构成共同侵权人。 2、经营者实施了诋毁商誉行为,若发布的消息是真实的,则不构成诋毁行为。 3、诋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特定竞争对手的。 4、经营者对其他经营者进行诋毁,其目的是败坏对方的商誉,其主观心态出于故意是显而易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第二条
这种行为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吗?但她没有?
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