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安全事故律师

烟台
安全事故
烟台律师-赵芳律师
服务 173人好评 25 响应 1小时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61号天马中心1号楼20F
经验丰富
从业10年
赵芳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烟台律师-吴大鹏律师
服务 120人好评 34 响应 1小时
烟台开发区天马中心1号楼2008号
普法先锋
吴大鹏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烟台律师-隋征运律师
服务 126人好评 12 响应 1小时
经验丰富
隋征运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烟台律师-祝鹏程律师
服务 19人好评 3 响应 1小时
通世路9号
祝鹏程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烟台律师-庞世伟律师
服务 0人好评 0 响应 1小时
烟台芝罘区通世路9号新亚集团7层山东君辰律师事务所
庞世伟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烟台律师咨询
烟台律师问答
住酒店 使用吹风机 吹风机一下爆炸了烫着手了怎么索赔
你好,找酒店索赔,可以先报警,然后留下证据
工人意外坠落导致死亡是否属于安全生产事故范围?
法律分析:上班意外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要看是否满足《工伤保险条例》关系工伤认定的规定。具体来说: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后再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则应当属于工伤。但是需要注意,此处的死亡不能是自残、自杀或者因实施犯罪行为导致的死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我租了一个车位,现在想按安装充电桩。如果车位充电桩出了安全事故,这个责任谁来担
你好,需要看你租赁车位的责任约定。
你好我在网上买的货发生火灾怎么起诉
你好,发生火灾,建议报警,查明火灾原因是什么,造成损失的,起诉主张损失。。
我这边有个工人在上班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现在已经协商好了赔偿
联系律师,起草赔偿协议,一次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