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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律师问答
江苏省伤残赔偿标准
江苏省伤残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金额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计算。了解这些标准有助于保障员工权益,应对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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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被电动车撞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被电动车撞是否算工伤?答案是可以视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范畴。本文还介绍了工伤认定的条件和申请工伤赔偿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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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伤8级怎样赔偿标准
内蒙古工伤8级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而定,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三项内容。工伤赔偿还涵盖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七项内容。职工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成功后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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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伤残一次性可以赔多少钱
工伤九级伤残一次性赔偿包括哪些内容?工伤认定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本文为您详细解读工伤赔偿金额构成、认定工伤的条件和步骤,以及申请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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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迟到出了车祸算工伤吗
上班迟到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解读《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探讨工伤认定申请流程。如何申请工伤认定?本文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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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有哪些伤残鉴定机构还南区鱼洞在那里
你好,建议可以直接通过管网查询
重庆伤残鉴定
您好,能说说具体情况吗
大学生实习期期间 被造成十级工伤 赔偿多少合适 重庆的
你好,根据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你好,重庆市巴南区伤残鉴定在哪里
你好,是因为什么原因需要做鉴定呢
重庆十级伤残的话一共要赔多少个月的工资
您好,你这边是什么原因受伤的呢
我是重庆人,在河北省辛集市上班,目前老婆工伤,想请你打官司
根据工伤程序和伤残等级依法维权
工地老板拖欠工资,然后开始打人。
建议还是仲裁或者诉讼解决,报警解决的可能性小
骨折后还能做工伤鉴定吗?能评价吗?
骨折好了能做工伤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受害人受伤期间单位工资照发的,保险公司还会赔偿误工费吗
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已经停发的,保险公司会赔误工费,但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劳动能力鉴定是多少级?我能失去部分劳动能力吗?如果不能做鉴定费单位
只要构成了劳动能力障碍,都能鉴定上等级,最低等级为十年。如果鉴定不上等级,则说明没有构成劳动能力障碍。
酉阳县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最高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统筹地区职工上一年度六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适用范围:为职工死亡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每月10%。总额不得超过因工死亡职工的工资; 3、一次性死亡补助: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6年标准:31195元/年乘以20年= 62.39万元。 拓展资料: 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是指在职劳动者在生产区域内、工作时间中,因从事与生产有关的活动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 急性中毒等事故。 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根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基本精神,我国工伤事故赔偿中所指称的工伤事故采用的是广义。遭遇工伤事故的劳动者,可视情况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分类 我国在工伤事故统计中,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工伤事故报告流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第一个工作日将《惠州市工伤事故报告表》提交至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提交方式:传真、邮件或网上提交。 网上办理说明: 1、登录工伤事故报告在线系统; 2、进行条件自检、填写业务表单; 3、上传所需的纸质材料扫描件; 4、完成申请。 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审核,状态在网上公布;不符合条件的,在通过网络告知情况。 搜集证据 寻求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酉阳县最高的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
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酉阳县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最高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统筹地区职工上一年度六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适用范围:为职工死亡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每月10%。总额不得超过因工死亡职工的工资; 3、一次性死亡补助: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6年标准:31195元/年乘以20年= 62.39万元。 拓展资料: 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是指在职劳动者在生产区域内、工作时间中,因从事与生产有关的活动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 急性中毒等事故。 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根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基本精神,我国工伤事故赔偿中所指称的工伤事故采用的是广义。遭遇工伤事故的劳动者,可视情况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分类 我国在工伤事故统计中,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工伤事故报告流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第一个工作日将《惠州市工伤事故报告表》提交至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提交方式:传真、邮件或网上提交。 网上办理说明: 1、登录工伤事故报告在线系统; 2、进行条件自检、填写业务表单; 3、上传所需的纸质材料扫描件; 4、完成申请。 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审核,状态在网上公布;不符合条件的,在通过网络告知情况。 搜集证据 寻求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酉阳县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最高是多少
工伤死亡的具体赔偿数额包括: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比例发放给被供养的亲属。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我在重庆工地工作,脚跟骨折了。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工地上班把脚骨折了,劳动者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等认定为工伤的,等自己的病情稳定以后,携带病例资料以及工伤认定书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承担的比例范围内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我妈妈住院在重庆新桥医院,她是低收入家庭
法律分析: (一)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医疗救助对象患病住院的,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也应当予以补助。 (三)医疗救助对象患有重大疾病、慢性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给予补助。法律依据:《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医疗救助。 第二十六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医疗救助对象患病住院的,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也应当予以补助。 (三)医疗救助对象患有重大疾病、慢性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第二十七条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在重庆工地工作时,脚后跟骨折。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工地上班把脚骨折了,劳动者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等认定为工伤的,等自己的病情稳定以后,携带病例资料以及工伤认定书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承担的比例范围内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母亲在重庆新桥医院住院,她是低收入家庭
法律分析: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母亲住院于重庆新桥医院,她是一名低收入家庭
法律分析: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重庆工伤认定的标准
法律分析: 重庆工伤赔偿标准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文。法律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具体缴费办法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六条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或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自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与经办机构的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标准如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计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五级60个月、六级48个月、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计发。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在本办法实施前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原标准执行;本办法实施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办法标准执行。 第三十七条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 (一)、 (二)项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其死亡时享受的伤残津贴或养老保险待遇为基数,按《条例》规定的比例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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