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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个体户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本文详细介绍了申报流程、所需资料及遵守的税收法律规定。从准备申报资料到通过APP在线申报,再到税务部门审核,为您提供了全面指导。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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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个人做生意用交税吗
  个人做生意也要交税吗?答案是需要。无论规模大小,个体户和企业都需要按税收法规纳税。本文详细解读了个体户应如何交税的内容,帮助您了解并遵守税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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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的个税如何申报
  补偿金个税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采取邮寄的形式申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等,在一定数额内免征个税,超过部分需按规定计算征收。
#个人所得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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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的个税如何申报
未分配利润要交个税吗
  当企业以未分配利润向个人股东转增资本时,股东需缴纳个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和个人股东可享分期缴税政策。股权转让时,税款有优先权。本文将详细解读这些税务规定,确保您合规操作。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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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要交个税吗
个人所得税由哪个部门代收
  你是否清楚个人所得税的代收部门及缴纳途径?本文详细解读了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规定,包括代收部门、纳税申报地点及纳税申报义务等。了解这些知识,让你轻松履行纳税义务,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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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由哪个部门代收
我们在工厂上班,在有甲醛接触环境中工作,干了三年,换上了,癌症,这算不算是职业病呢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工患职业病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如何向工作单位要劳动合同?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盖章是盖在甲方还是乙方
都需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正式合同,其签订生效标志着双方劳动关系的正式确立,需要劳动者本人的签字确认,以及用人单位的公章确认。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需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这些印章才有效。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工厂不给合适的时间,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法律分析:临时工工厂不发工资,你可以向工厂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施工现场被砖块砸伤,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 在建筑工地受伤要求赔偿,可以选择两个途径。 一是走民事诉讼,也就是以雇佣关系进行,这个需要有伤残等级鉴定,可以直接到法院要求赔偿。 二是走劳动关系,要求认定工伤,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出来级别以后,要求工伤待遇。 这两个途径应当视情况进行确定,如果说用工主体比较明确,走劳动关系比较好一些;如果是包工头性质的就走民事起诉。 民事赔偿数额相比走工伤待遇的程序所得到的待遇要少一些,具体数额要以受伤程度做为参考,伤残级别越高待遇就越高,一般包含医药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伤残、医疗、就业补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企业方面退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赔偿吗?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现场工人突发脑梗塞包工头是否承担责任
你好,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计算赔偿问题
乙方意外死亡,请问甲方要赔多少钱?
对因工作原因死亡的受害人所赔偿的死亡赔偿金应当有其所有近亲属共同取得,自行协商分配。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