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区债权债务律师

云浮
债权债务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债权债务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云安区律师-彭志强律师
服务 2890人好评 19 响应 1小时
广东省罗定市罗城街道白梅路33号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彭志强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云安区律师-黄庚文律师
服务 128人好评 1 响应 1小时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金山大道89号翔盛大厦六楼
普法先锋
黄庚文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云安区律师咨询
云安区律师问答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则利息如何计算的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则不用计算利息,此时为无息借款。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在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情况下合同生效,如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等。
#借款合同书
人看过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则利息如何计算的
借钱不还的起诉时效有多久
  借钱不还的起诉时效有3年之长,从债权人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后起算。借钱不还的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有在诉讼时效届满前的6个月内出现不可抗力、权利人被义务人控制等情形。
#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人看过
借钱不还的起诉时效有多久
民法典质押权人如何行使质权
  在民法典中,质押权人如何行使质权?本文详细解析了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条件、方式及所得价款的用途。同时,探讨了质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债权质押
人看过
民法典质押权人如何行使质权
借款纠纷诉讼所需材料有哪些内容
  借款纠纷诉讼所需材料有起诉书、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证据,如借条;以及对方没有偿还借款的证据等,借款纠纷诉讼的程序是一方向法院起诉,并先行支付诉讼费等。
#借款起诉书
人看过
借款纠纷诉讼所需材料有哪些内容
欠条和借条哪个会受法律保护
  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均受保护,但各有特点。欠条反映结算关系,可能基于多种法律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凭证,基于借款事实。两者需满足法律要件才具效力,但诉讼时效不同。
#债权债务常识
人看过
欠条和借条哪个会受法律保护
我在贷款平台借了2000,我该怎么办?
你好,依据你的情况建议报警处理
有没有权利不还别人给我的东西?是他自愿给我的
我建议你先行起诉
如何写工程欠条,有格式
工程欠条需写明首部、正文和落款,其中正文主要包括债权人和欠款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欠款的原因;欠款的数额和币种;还款的方式、时间、地点;以及违约责任等重要的内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父母亲拿着我的压岁钱,算不算违法?
法律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私自挪用孩子压岁钱是违法的。 但是如果父母纯粹是为了孩子的利益用压岁钱是不违法的,比如为孩子购买商业保险是不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逾期了!可以和银行协商分期还款吗?
法律分析:一旦债务逾期,你应该立即开始计算罚款。此时应主动联系网贷机构要求分期还款,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并学会计算网贷综合利率,因为大部分网贷的总成本超过国家规定。最好和他们谈判。此时建议制定一个完整的还款计划,明确一次性还款的难度。网上贷款的目的是收回债务还款态度积极诚恳,还是应该认可的。如果对方不承认,就要拿出事实和理由证明自己有丰富的财务知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六百八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