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1、从是否缺乏合同订立的意思自治要件方面确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2、因股权性质为国有产权,转让不符合相应“应当”规定被认定为无效;3、从股权转让协议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效力。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柳文彬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如何确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这个问题。
一、 从是否缺乏合同订立的意思自治要件方面确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之规定,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二、因股权性质为国有产权,转让不符合相应“应当”规定被认定为无效,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之规定,属于国有产权性质的股权在转让时,应当在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转让。
三、从股权转让协议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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