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在2018年最新颁布的细则当中,降低了纳税人划分时经营规模标准,从事后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且经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从年应增增值税销售额由就增值税政策的100万元下降为新增值税政策的50万元。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的特邀嘉宾律师赵进泉,下面为大家讲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问题。
首先,在2018年最新颁布的细则当中,降低了纳税人划分时经营规模标准,从事后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且经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从年应增增值税销售额由就增值税政策的100万元下降为新增值税政策的50万元。从其他纳税人年应增增值税销售额由就增值税政策的180万元,下降为新增值税政策的80万元。
其次,统一降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就增值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按商业和其他两类,分别适用4%和6%的正收益率。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