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安置房买卖合同仅指可以直接公开上市交易的产权安置房。安置房买卖合同的主体主要有出售方和购买方。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于朝勃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安置房买卖合同有哪些主体这个问题。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本问题所涉及的安置房买卖合同仅指可以直接公开上市交易的产权安置房。安置房买卖合同的主体主要有出售方和购买方。
第一,出售方。原则上需要根据出售方即原房屋被安置人的动拆迁安置协议内容而定。根据动拆迁依据的法律和政策,来确定产权人,即安置买卖合同的出售人。如果安置房屋已经根据被拆迁人内部约定确认了最终的产权,且已经据此制作了产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则根据不动产登记公示原则,产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上载明的权利人即是安置买卖合同的出售方。
二,购买方。安置买卖合同的购买人。原则上购买人可以自行约定合同中购买方的具体人数。但在某些城市中规定不具有本市户口的不得购买安置房,还有的城市规定没有大陆户口不得购买本市安置房等,买房主体必须合格才能购房,若不合格就会发生纠纷。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