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赵长江。下面为大家解答“2018年3月1日新交规是怎样的”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
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从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