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赵长江律师。根据国家卫生部门在2007年2月14日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
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