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刑法》对哺乳期是没有规定,具体的相关规定是在于劳动法与妇女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才有的。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义忠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刑法规定哺乳期是多久”这个问题?《刑法》对于妇女的哺乳期是没有规定的,具体的相关规定是在于劳动法与妇女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才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止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