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根据规定,非广州车牌的外地车在管控区域最长可连续行驶4天,行驶4天后,如果还想在管控区域内继续行驶,必须停驶4天以上,如果没有停驶、或停驶时间不足4天就在管控区域内行驶,该车就违反了管控措施,要被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赵长江律师。
2018广州外地车限行规定是:“开四停四”限行措施。
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广州实行“开四停四”交通限行管理措施,并于8月1日正式实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管控区域包括广州市天河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及白云区的大部分地区。
“开四停四”的时间指的是自然日,工作日和周末都要算进去,也不分是否高峰时段,半夜去都算。
根据规定,非广州车牌的外地车在管控区域最长可连续行驶4天,行驶4天后,如果还想在管控区域内继续行驶,必须停驶4天以上,如果没有停驶、或停驶时间不足4天就在管控区域内行驶,该车就违反了管控措施,要被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